1、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,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;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齐全防护用品,不得擅自离岗。 2、设备内部维修时,必须使用24V以下照明;严禁在回转体附近、放料口下操作、穿行和停留。 3、在沥青罐顶作业前,必须检查罐顶的安全防护装置,并设专人监护。 4、必须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和周围环境,确认安全后方可开机。 5、检修、保养设备时,必须断电并挂安全警示牌,必要时设专人监护。严禁在运行中检修、保养等工作。 6、石粉供应安全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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